关于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团体标准拟发布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等标准化有关规定,按照本会规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2026年2月28日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组织专家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团体标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经答辩,通过专家书面表决以7/7审定同意。经“标委会”主任委员、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按程序审批同意,现对该项拟发布标准在本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拟发布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6日),以实名制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文  术

电  话:0571-85851506

邮  箱:429664124@qq.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道溪沁街258号知识产权创新产业园A座305


 

附件:

1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拟发布稿.pdf

2.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编制说明拟发布稿.pdf

3. 浙数医【2026】9号-关于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团体标准拟发布的公示.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6年4月20日